本報訊(通訊員 熊明 李興偉)近日,黔江區總林長辦印發《林長制督查考核激勵資金獎補林地適度規模經營和新型林業經營主體使用方案》。
據介紹,該方案旨在科學合理妥善使用林長制督查考核獎勵資金,撬動林長制工作縱深推進,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鼓勵林業適度規模經營,扶持新型林業經營主體,推動林業產業發展,提升森林質量,實現生態美百姓富。
此方案明確了獎補范圍和對象、獎補額度和申報條件,以及申報程序等。獎補資金總額180萬元,按照好中選優的原則,優先獎補規模大、效益好、帶動強的經營主體。
獎補范圍:主要包括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轉林地經營權,發展蠶桑、油茶、林下經濟等林業適度規模經營的主體,以及集體經濟組織、林業企業、家庭林場、專業大戶、林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新型林業經營主體。
獎補額度和申報條件:蠶桑類按10000元/戶補助,需滿足連續養蠶3年、產繭及售繭產值達標、桑園規模和收益要求,并帶動一定用工數量等條件;油茶類根據畝產鮮果量給予不同額度補助,種植地塊需符合耕地保護政策,相對集中連片且面積大于 100 畝,并辦理相關權證;林下經濟類針對不同品種制定了相應的獎補額度和具體申報條件,包括辦理特色經濟林收益權證或林地流轉經營權證、集中連片種植、達到規定面積和產量指標等。同時,對申報對象進行限制,已納入財政補助的項目和同一地塊多品種重復申報不予受理。
申報程序:包括申請、初審、核查、公示和兌現五個環節。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可于2024年11月10日前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政府在11月20日前完成初審并報送區林業局,區林業局于11月30日前組織實地核查,核查結果公示7天后,于12月10日前兌現獎補資金。
保障措施:加強組織領導,區林業局加強督查指導,統籌協調各項工作,各鄉鎮街道鼓勵林地流轉,扶持新型林業經營主體;強化宣傳發動,大力宣傳林長制和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具體舉措及成效經驗;嚴格審核檢查,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申報單位(人)對材料真實性負責,鄉鎮街道和區林業局嚴把審核關,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