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安娜 通訊員 劉漢)重慶高速執法三支隊六大隊利用大數據篩查轄區通行高頻車輛時,發現一輛渝籍小轎車8月在重慶主城和萬盛兩地往返70次,被列為疑似違規運營車輛重點監測對象。近日,該車在萬盛收費站被執法人員依法查處。
經現場核查,該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駕駛人李某有網約車從業資格證,當日他與兩名乘客約定車費每人50元運客。經后臺查詢,李某去年同樣因未取得巡游出租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被處罰過1次。
“被罰的不是今天這個車,是我以前那輛,已經過戶給親戚了。”李某解釋稱,為降低出車成本,他放棄了合規的網約車,現在用妻子名下車輛從事“經營活動”。
執法人員耐心向其宣傳《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面對乘客的陳述和確鑿的證據,李某坦言不該自作聰明。最終,駕駛人李某不僅因違反《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相關規定被處罰,同時還因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兩年內被依法處罰兩次,被移交至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暫扣三個月駕駛證。
重慶交通執法總隊提醒: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的駕駛人,必須依法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資格證,車輛也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質。良好的交通運輸秩序需要廣大市民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共同維護,請廣大駕駛員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合法合規經營。同時,請廣大乘客自覺抵制“黑車”,通過合法網約車平臺預約車輛,以保障行程安全和服務質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