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向竹筠 文/圖)日前,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在開展道路安全巡邏時,及時查處了一起駕駛貨車違反規定載客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如圖),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當日下午,公巡三大隊在轄區開展日常巡邏工作。18時30分許,當巡邏至省道304線涼橋路段時,民警發現一輛輕型欄板貨車搭載有4人,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十分危險。見此情形,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
據該車駕駛人黃某稱,車上人員均在同一工地務工,為圖方便一起搭乘貨車回家,而忽略了安全問題。民警對駕駛人及乘坐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指出貨車違反規定載客的嚴重后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黔江區公安局交巡警支隊依法給予黃某罰款1000元的處罰,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對其駕駛證記3分。
交巡警提醒:貨車違法載人危害無窮,一時的方便卻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貨車在行駛狀態下,車內沒有任何保護措施,轉彎、掉頭、急剎或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時,極易引發車內人員墜落、磕碰甚至甩出車外等事故。請廣大交通參與者搭乘正規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覺拒乘不合規范的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