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張馳)為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機制,著力解決執法不作為、慢作為、濫作為和執法不嚴、執法不公等問題,7月17日,黔江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制發了《重慶市黔江區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制度》《重慶市黔江區重點領域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和《重慶市黔江區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簡稱“兩制度一辦法”),于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兩制度一辦法”對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內容做出了明確規定。
一是《重慶市黔江區行政執法監督意見書制度》規定,區政府作為監督主體,對全區行政執法機構主體、人員以及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制發監督意見書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見,責令相關單位按質按量按時整改。
二是《重慶市黔江區重點領域行政執法聯席會議制度》規定,全區15個重點領域行政執法機關,通過召開聯席會議的方式,圍繞行政執法重點、難點工作,深入探討行政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措施,集思廣益,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重慶市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辦法》規定,各行政機關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爭議等問題,實行統一受理申請、統一協調解決、統一出具意見的工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