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黔江區檢察院檢察官再次實地核查整改情況,發現已有50余畝的礦山進行了地面平整,整改工程正穩步推進。
本報訊(記者李立峰?通訊員楊亭?張雷)近日,重慶市首例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涉國土領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行政公益訴訟案一審宣判,重慶市黔江區法院一審判決確認該區國土房管局在對原六品公司巖柳灣采石場的監管中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由其采取補救措施,在2019年3月31日前進行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及土地復墾。
巖柳灣地處黔江區阿蓬江流域,周邊森林植被茂密,溪流小河密布,而阿蓬江是長江的重要支流之一。
2017年8月,黔江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六品公司經黔江區國土房管局許可,取得巖柳灣采石場開采建筑石料用灰巖的采礦權,采礦期限至2015年12月25日止。但目前巖柳灣采石場礦山巖石仍舊處于裸露狀態,土地復墾工作一直未曾開展,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破壞,造成70余畝的礦山沒有得到治理恢復,49.28畝林地、耕地一直未能復墾,致使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依據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土地復墾條例等規定,黔江區國土房管局負有承擔全區耕地保護、節約利用土地資源和保護本區礦山地質環境的職責。”據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檢察官吳軍介紹,“國土房管局是礦山恢復和土地復墾環境公益的一線守衛者,承擔著環境保護的基礎性、綜合性職責。”
經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批準,黔江區檢察院于2017年9月19日向該區國土房管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對巖柳灣采石場履行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義務,加強對礦山的監督管理,責令未繳納相關費用的企業和個人及時繳費,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損害。
在收到黔江區國土房管局回復后,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黔江區檢察院進行跟進調查,發現國土房管局在接到建議后積極履行行政職責,對環境進行有效治理,與檢察機關形成了保護公益的良性互動。然而,原定的整治期限到期后,因六品公司已依法注銷,新的責任單位未按時完成巖柳灣采石場礦山治理。
今年3月,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成立由副檢察長陳飛宇、吳軍為辦案檢察官的公益訴訟辦案組,指導黔江區檢察院辦理此案。隨后,黔江區檢察院依法搜集證據,形成了包括調查核實階段證據、訴前檢察建議階段證據、國土房管局回復“處理到位”后階段證據的緊密證據鏈條。經重慶市三級檢察院多次會商,并報經最高檢批準,黔江區檢察院決定對整改不力的黔江區國土房管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10月29日,該案在黔江區法院開庭。庭審中,黔江區國土房管局分管副局長出庭應訴。在公益訴訟過程中,該局向相關責任單位送達了《關于恢復巖柳灣采石場周邊邊坡整治的函》,并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按時完成整改任務。該局當庭表示,“不論判決如何,都會監督責任企業盡快將礦區生態環境恢復,將荒蕪土地復墾,對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督促我們盡職履責表示感謝。今后一定履職盡責,加強礦山治理恢復,嚴格落實土地使用制度,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11月下旬,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黔江區檢察院再次進行實地核查,發現已有20余畝林地、耕地進行了恢復,50余畝的礦山進行了地面平整,整改工程正穩步推進。
據統計,2017年7月以來,重慶市檢察院第四分院及其轄區檢察院共發現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線索336件,立案295件,辦理訴前程序案件281件,收到行政機關回復24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2件。

